我當了十年牛馬用存款買了新小區,準備繳納今年的物業費。
物業經理卻甩給我一張兩百萬的罰單和賠償協議,態度極其囂張。
“趙女士,您小姑子昨天帶人把您新房的承重牆全砸了,還占了公共綠地建陽光房。”
“她說您手裏有錢,這筆罰款和修複費您全權負責。”
物業經理敲著桌子,滿臉寫著“今天不交錢別想走”。
我看著那張蓋著公章的罰單,簡直氣笑了。
這套單身公寓是我全款買的婚前財產,我老公還是個孤兒,我上哪去認領一個小姑子?
“房子我還沒拿鑰匙,誰砸的牆你們找誰,少來沾邊。”
我剛說完,經理卻大聲嚷嚷起來:“大家快來看啊,穿得人模狗樣的,居然想賴賬!”
周圍的客戶紛紛對我指指點點,而我隻是淡定地從包裏掏出高級律師執業證並撥打電話。
“110嗎?我在錦繡小區物業辦,這裏有黑惡勢力非法限製人身自由並敲詐勒索。”
“順便聯係一下住建局,這小區物業縱容他人破壞承重牆,嚴重危害公共安全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