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次複合後,顧深格外大方。
衣櫃換了全套定製款,每月固定轉兩萬家用,還用我的名字開了一間花店,說讓我有自己的事業。
我全部笑著收下。不像從前又哭又鬧。
他滿意地摟著我:“這才對嘛,咱們好好過日子。”
可他不知道,三天前我翻到他和白月光的聊天記錄。
"店注冊在她名下,到時候算她的財產,離婚不用扯皮。"
"衣服和家用提前養大胃口,開庭時她一開口要錢,法官覺得她貪。"
"最多半年。你等我。"
我看完,一字沒刪,退出對話框。
從那天起,花店我用心經營,兩萬塊月月存進另一張卡,定製款衣服一件不拆,吊牌全留著。
半年後顧深攤牌,我遞上了一份比他更詳細的離婚協議。
他愣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