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堂哥養了三年小龍蝦。
他管技術,我管幹活。
淩晨四點喂料,半夜巡塘防逃,夏天曬脫三層皮,冬天砸冰增氧。
十二個塘從虧到年賺一百多萬,鎮上人都叫他“蝦王”。
過完年,他把兩箱蝦推到我麵前。
“這兩箱蝦你帶回去吃,從明天起,你不用來了。”
兩箱蝦散發著腐爛的味道,那是死了三天的臭蝦。
我握緊了拳頭:
“當初說好的五五分。”
他冷笑一聲:“五五分?你配嗎?技術是我的,客戶是我的。你個幹苦力的,兩千塊一個月隨便找。”
我媽抹眼淚:“算了,他現在是大老板了。”
我沒吵,拿著貸款來的錢承包了一個新塘重新養蝦。
鎮上人都說我廢了,堂哥看見了嘲笑說我“瞎折騰”
一年後,我養的小龍蝦賣進了省城最大的連鎖餐廳,價格是他兩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