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捧著定製婚戒,站在女友出租房門口,準備給她個求婚驚喜。
敲了三分鐘門,出來的卻是她前男友。
光著上身,頭發亂糟糟。
“找小晚?她去幫我取快遞了。”
我整個人釘在原地。
“你怎麼在這?”
他靠著門框,一臉理所當然:
“我手頭緊,小晚好心和我合租拚床。”
我手裏的婚戒再也拿不住。
戀愛五年,她從不讓我進這扇門。
理由永遠是:“室友社恐,怕見外人。”
我深信不疑。
每次接她,刮風下雨我都在樓下等。
就算她發高燒到三十九度,仍堅持讓我把退燒藥掛在門把手上。
我也安慰自己,她是尊重朋友,邊界感強。
可看到一室一廳內,唯一的大床上,兩個睡過的枕頭,我徹底醒悟。
什麼室友怕見外人?
都是為了掩蓋她和前男友合租拚床。
我轉身帶著婚戒去找聯姻對象。
既然她床上有了別人,那我也要另覓溫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