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一本《侯府千金的團寵日常》,按照書中指引,我成了京城最得寵的千金。
我想吃鮮荔枝,兄長快馬加鞭,跑廢三匹馬。
我想要夜明珠,父親連夜進宮,求聖上賞賜。
直到那天,母親帶回一個怯生生的乖乖女。
她一句 “姐姐的院子看著好暖和”,母親就騰空了我的向陽主屋,給她住。
她捂著口鼻咳嗽兩聲,兄長便扔掉了我養了許久的波斯貢貓。
連與我指腹為婚的世子,也為了她當眾退婚辱我。
“婚書的事你就別想了。現在鬧開,對誰都不好看。”
我瘋狂往後翻那本《團寵日常》,尋找再次獲得寵愛的方法。
卻發現,她才是自帶光環的女主,而我是那個惡毒假千金!
“假千金賀明瓔,五次逢賭必贏之能用盡,自食惡果,三日後被當成替罪羊,挫骨揚灰。”
我:“?”
我一直豎立乖乖女團寵的人設。
至今,還未賭過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