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一直堅信人各有命。
所以她逢人就說我弟弟是少爺命,而我是丫鬟命。
鄰居隨口誇了句,我皮膚比弟弟的白。
我媽當場讓我跪在41度的高溫裏,曬到比他黑為止。
九歲那年,我得了獎狀,弟弟沒有。
我媽把我連人帶書包扔到校門口,三天不許回家。
直到九歲那年地震。
我和弟弟都被壓在廢墟下。救援的人問,先救哪個。
我媽選了他。
我被救出來的時候,已經是三天後。
誌願者問我父母在哪,我說:“我是孤兒。”
那時候我以為,這輩子都不會再見到他們。
二十年後,我成了全國富豪榜第一女首富。
為回饋社會,我成立了中小企業扶持基金會。
想拿到投資的企業排了三條街。
而最上麵那份項目計劃書,負責人的名字,是我弟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