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守燈人,人死後七天內找到我,我就能點亮魂燈,讓人起死回生。
前世京城出現殺人魔,無數百姓枉死。
我的夫君陸嶼桉奉命找出凶手,連日來卻一無所獲。
我心疼他日漸消瘦,主動暴露身份。
起死回生本就有違天道,事成之後需要花重金犒勞鬼差,才能以此消災。
他果斷點頭答應,我便以血為引,閉關三日才終於找齊亡魂,送他們還陽,幫助指認凶手。
陸嶼安很快破案立了大功,被皇上大肆嘉獎加官進爵。
帶我去索要報酬時,他卻反悔將我手腳綁住扔進亂葬崗。
“要不是瑤瑤告訴我她才是真的守燈人,我還真被你騙住了!”
“你為了得到那萬兩黃金,聯合百姓做戲,害的人心惶惶,今天我就替天行道。”
他搶過我的魂燈點燃,用力砸向我,頓時火焰蔓延開來。
“你不是很有能耐,能讓人起死回生嗎?我看你被燒成焦炭的屍體還能不能活過來!”
我痛苦掙紮,被活活燒死。
再醒來時,我又回到了陸嶼按答應給我重金酬謝那天。
這次我主動拒絕:“相公我和你開玩笑的,人死如燈滅,這麼可能起死回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