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閨蜜相約草原徒步,半路偶遇兩陌生男子。
他們想和我們一起搭帳篷,我警惕地拒絕。
閨蜜卻趕緊點頭:
“兩位大哥來得正好,我和清清兩個女孩子正愁沒人保護呢。”
但我分明在兩男人的包裏發現了帶血漬的剔骨刀和繩索。
半路我找借口帶閨蜜離開,入住路邊的民宿。
閨蜜卻站在門口,說要等朋友。
下一秒,我好不容易甩掉的兩個男人出現在門口,邪笑著和我打招呼。
當晚我們被迷暈在房間,我拚命找到機會逃走。
正要翻牆逃離,閨蜜竟為了自保,狠心將我推下牆頭,拿我擋下凶手。
她逃出去後,為了隱瞞拿我墊背的事實,向警察撒謊,說我隻是走丟,並沒有被綁架。
我失去獲救的最後機會,受盡了折磨,最後被分屍而亡,器官買向世界各地,肉和骨頭燉成湯賣給行人。
再次睜眼,我又回到了遇見凶手的時候。
這一次,我再也不想為了救她搭上自己的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