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弟溺水死掉那年,我七歲。
媽媽用剪刀絞掉了我的辮子,把弟弟的舊衣服套在我身上。
她指著鏡子裏的我說:"從今天起,你就是小傑。"
小傑是弟弟的名字。
我叫小螢,像螢火蟲的螢。
可從那天起,再沒有人叫過我小螢。
媽媽總說是我沒看好弟弟,弟弟才掉進河裏。
她說,弟弟是家裏的根,根沒了,我就得替他長下去。
我不懂什麼叫根,但我知道,媽媽再也不許我穿裙子了。
她把我的東西全扔了——發卡、布裙子、碎花書包、一隻缺了耳朵的布兔子。
櫃子裏隻剩弟弟的衣服。
從此,我用弟弟的碗筷,睡弟弟的床,吃飯時坐弟弟的位子。
鄰居來串門,媽媽拉著我笑:"這是我兒子,小傑。"
她笑的時候很用力,像臉上的肉是硬拽上去的。
沒人敢拆穿她。
那年我七歲。
我以為隻要乖乖當小傑,媽媽就不會再哭了。
可我錯了。
七年了,媽媽沒停止哭過。
而我,也再沒做回小螢的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