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五年,我給顧家續了三次命。
第一次,我抽了自己的骨髓,救了丈夫的妹妹。
第二次,我用畢生心血研發的抗癌新藥,把顧氏藥業從破產邊緣拉了回來。
第三次,我拒絕了國外頂級實驗室的邀請,留在這個家裏,做一個連署名權都沒有的影子研究員。
他們給我的回禮,是一張精神病鑒定書。
上麵白紙黑字寫著——"情緒不穩定,伴有被害妄想,建議住院觀察。"
丈夫說我疑心太重、近乎癲狂。
婆婆說我可憐,親自聯係了精神病院。
鑒定書申請人一欄簽著我最好朋友宋以晴的名字。
她是我大學室友。
也是我親手引進顧氏藥業的研究員。
更是我丈夫藏了三年的情人。
所有人都覺得我瘋了。
可他們不知道,我從未像此刻這樣清醒。
他們要的從來不是陸念笙這個人。
而是我腦子裏價值百億的藥物分子式。
可惜,他們偷走的那份專利,少了最關鍵的那一味催化劑。
沒有我,那張專利就是一堆廢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