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區保安看我天天開粉色五菱進出,一口咬定我是被人包養的。
第一天,車蓋被鑰匙刻了三個字——賤女人。
我擦了車蓋,沒吭聲,回去把行車記錄儀存儲卡換了張512G的。
第二天,車窗被砸了。
我去物業調監控,前台說攝像頭恰好故障。
保安靠在旁邊笑:“這種車砸了就砸了,讓你金主再賞你一輛唄。”
我蹲在地上拍了張照,存進手機那個叫“證據鏈”的相冊。
第三天,兩個輪胎被紮了釘子。
我彎腰拿備胎,他從背後一把摟住我的腰,嘴貼著我耳朵:
“跟那糟老頭有什麼勁?不如跟哥混,哥年輕體壯——”
我掄起扳手砸在他小臂上。
他甩著胳膊瞪過來:
“你還敢動手?去告啊,物業經理是我小舅子,你能把老子怎麼著?”
我記下他工號,沒再說話。
第四天,我開了另一輛粉色的車回來。
他遠遠瞅見那團粉色,笑著從崗亭裏顛出來,兜裏摸出鑰匙照著車門狠狠劃過去。
旁邊遛狗的大爺猛地站住,聲音都劈了:
“你瘋了?!你知道你劃的是什麼車嗎?!那是頂配勞斯勞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