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愛情,我跟著顧見晚遠赴重洋。
可五年了,我的綠卡申請被拒了又拒。
而借住我家的假少爺林行,短短三個月就拿到了永居身份,是顧見晚親自找移民律師加急辦的。
失望之餘,我提出要回國。
顧見晚慌了神,抱住我哭求道:
“疏白,你是我的丈夫,拿到綠卡是遲早的事。可小行不一樣。他無依無靠,要是沒有綠卡,隨時可能被遣返。”
“就當是為了我,留下來,好嗎?”
又一次,我被顧見晚的眼淚留下了。
直到今天去移民局複核信息,工作人員疑惑地翻看我的表格:
“先生,係統顯示顧見晚女士的法定配偶是......林行先生。”
“您是不是填錯了?”
我如墜冰窟。
原來這五年,我不僅沒等來綠卡,連丈夫這個身份,都是假的。
沒有回家,我直接去了機場飛回國。
登機前,最後一條信息是她發來的:“別鬧了,回家。”
可顧見晚,我們早就沒有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