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每月轉四千五給兒媳買“探孫門票”,每次進門掐著秒表,超時加錢。
三年了,我連孫子的小手都沒摸過——她說老人手有菌。
直到上個月,我去看孫子時碰到了兒媳一家來玩,看見她親弟弟用摳過腳的手去碰孫子,兒媳卻像看不見似的笑著遞水果。
她扭頭看見我,臉一沉:“今天沒買票?出去。”
我轉身走了。
晚上兒子把漲價通知發過來:每月八千,年卡優惠。
我忍著氣問了一句:“你媳婦親弟弟摳腳摸孩子,你看見了?”
兒子頓了一下,然後不耐煩地說:“那是我舅子,能一樣嗎?媽,你要是拿不出錢就別看了,別在這兒挑撥離間。”
“我丈人每年給十萬,你呢?一個月四千五還要念叨,丟不丟人?”
“你要真想看孫子,就學學人家,別總讓我們為難。”
我聽完這段語音,手不抖了,心也不疼了。
回了五個字:“留著買棺材。”
從今天起,我不看孫子了。我改成每個月準時給兒子燒紙——反正看他和看死人,也沒什麼區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