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媽嫌我影響她改嫁豪門,把六歲的我扔在橋洞。
為了有口飯吃,我抱著路過混混的大腿就不鬆手。
“哥哥,你鞋臟了,我給你擦。”
“哥哥,你渴不渴,我去偷水。”
一幫小混混低頭看著我:“這麼會來事兒?成,養著吧,以後就是我們親妹妹。”
從那以後我有了十二個混混哥。
他們沒教過我什麼大道理,隻教我一件事,誰欺負你,就往死裏打。
所以這麼多年,十二個哥哥從來沒真正聚齊過。
不是這個把人腿打斷了剛進去,就是那個把人肋骨踹折了。
直到後來我考上了大學,成了我們那條街唯一的大學生。
結果開學第一天室友就丟了項鏈,一口咬定是我偷的。
輔導員帶著宿管,還有那個室友的父母,非要來我住的地方看看。
我攔在門口:“能不能就在學校解決?”
室友媽媽一把推開我:“心虛什麼?我倒要看看什麼家庭能養出小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