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暴雨,深夜,7歲的妹妹遲遲沒有回來。
大姐躺在床上,急得咳嗽:“這時候你還寫啥作業?去找你妹妹啊!下這麼大的雨,你妹妹見不到我們害怕咋辦?”
我停下筆,看了眼牆上的掛鐘——11點37分。
妹妹不會怕了。
這個時候,她已經死了。
而7分鐘後,警察就會趕到,帶來妹妹遇害的死訊,並且進行凶殺案的調查。
可直到幾十年後,他們仍然沒有查出凶手,我和大姐到死沒有瞑目——
然後,我重生回到了妹妹遇害這天。
可是來遲了一步,沒能救下我妹妹。
我在本子上寫的不是作業,而是前世案件調查出來的所有線索。
不過我藏了起來。
再見警察,我說:
“我自首。”
“人是我殺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