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後,我每個月都上交一萬塊家用。
妹妹待在家裏啃老。
可媽媽的朋友圈裏卻從未有過我的蹤跡。
反而時常誇妹妹貼心。
甚至過年都沒問我一句回不回家。
直到元宵前,她破天荒給我發了條消息:
【乖女兒了,你什麼時候回家?媽媽想你了。】
我感動不已,熬了三個通宵把工作做完。
用年終獎給她和妹妹買了奢侈品。
又親手做了一整天的飯。
我把最後一道菜端上桌時,聽到媽媽正在炫耀,
“別看我小女兒天天在家陪我,她每個月給我打一萬塊錢。”
“而且還給我買了房,三十萬首付呢!”
親戚們羨慕不已,紛紛誇妹妹懂事。
“那你大女兒呢?”
媽媽疲憊笑了笑,
“她過年都不回家,還指望她孝順?”
“養這大女兒,真挺沒意思的。”
我愣在原地。
突然也覺得挺沒意思的。
因為那三十萬首付,是我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