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鳩占鵲巢裏的那隻鳩,我非常有自知之明地從來不和養父母的親生女兒爭。
小到一個雞蛋,大到優秀學區入學名額,隻要姐姐想要,我都毫無怨言地讓了出去。
即使那個入學名額是爸媽去世前留給我的。
直到姐姐勾搭上了我老公,我在養父母的哭求中再次選擇了成全。
畢竟,一個不能生的男人,我也不是很想要。
後來,她哭著要我兒子的撫養權,當我又一次心軟時,聽到她對爸媽說:
“陳佳佳得的可是癌中之王,沒救了。”
“等她死了,孩子和房子,不就都是我的了嗎?”
我低頭,摸了摸口袋裏的兩張診斷書。
一張是我的“健康證明”。
另一張,寫著她的名字,和“胰腺癌晚期”的確診結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