複婚後,我贍養起了老公與小三的孩子。
對方是個女大學生,不願拘泥於婚姻裏的牢籠,把孩子丟給我。
為了不讓孩子從小缺失母愛,我答應謝景深,做起了替身媽媽。
陪孩子一小時五萬,哄睡十萬,生病照顧更是三十萬結算。
孩子剛過周歲宴,我就賺了三千萬。
每當謝景深滿懷歉意拉著我過二人時光時,女大學生總會尖叫著讓他把孩子接走。
說自己照顧不了一點,要謝景深陪她逛街。
我沒惱也沒鬧,而是起身把孩子接回,囑咐他打錢。
就連女大學生上門挑釁,把我經營的花店砸毀時,我也隻是默默給謝景深發信息。
“花店賠償五十萬,孩子受驚安撫一百萬,共計一百五十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