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紀念日那天,我提前一月定好餐廳,穿了八年前的白裙子,把自己打扮成顧遠最喜歡的樣子。
服務員來了一次又一次,餐廳也到了打烊的時間,顧遠才想起給我發消息:
【公司臨時有會,晚飯你自己吃吧,別等我。】
然後,我在微信裏看到他的女助理沈倩更新了一條朋友圈。
照片裏,顧遠脫下西裝,臉上沾了奶油,和她分吃著同一塊蛋糕。
配文是:
【歲歲有今朝。】
我一下子覺得好沒意思,點了個讚後,買單回家。
這期間,手機一直不停的響,但我沒理。
提著高跟鞋,赤腳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最後,他發了一條語音消息給我。
“亦初我回來跟你解釋,你別多想,以後我們還有很多次結婚紀念日可以過。”
我沒有回複,隻是輕輕打開了手提包。
很多年嗎?
我還以為今天可以說服自己不離婚的,看來沒必要了。
還是離了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