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魂魄不全,國師說活不過十八。
太子娶我那日,滿城紅綢遮天,嗩呐吹得熱鬧。
可掀蓋頭的人,手腕上纏滿了紗布。
新婚夜他不碰我,隻跪在喜床邊,用匕首割開手腕,一筆一畫在地上寫字。
我問他寫什麼,他笑著說是藥方。
可藥方不該是用血寫的。
婚後三年,他夜夜如此。
紗布從手腕纏到小臂,小臂纏到肩頭。
我替他上藥時摸到層層疊疊的舊疤,他隻是吻我的額頭。
「晚晚別怕,等我治好你,就不用寫了。」
我信了三年。
直到十八歲生辰那夜,床周圍的符文忽然亮了。
那些扭曲的人臉,一張一張從地磚縫裏擠出來。
它們在哭。
「殿下……放我們出去……」
太子溫柔地撫著我隆起的肚子,低聲哄我。
「晚晚,等這孩子出生,你就能擁有完整的魂魄,永遠陪著我了。」
我低頭,看見自己透明的手腕。
燭光穿過我的指骨,在紅綢上落下空蕩蕩的影子。
我終於想起來了。
三年前及笄那日,我就已經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