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做了一桌年夜飯,可出去救火三小時回來後,弟弟妹妹卻都餓死了。
桌子上的年夜飯盤幹碗淨,警察在一番搜查後卻將我列為了凶手:
“經法醫鑒定,孩子們最少一個月未進食,家中也沒有吃的。”
“你作為第一負責人,我們懷疑你不堪家庭重擔,故意餓死弟弟妹妹。”
“而且我們剛剛確認過消息,本市根本沒有火災!”
很快,我作為凶手被判處死刑,可直到死的那刻,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明明我隻是出去救火三小時,明明我做了一桌年夜飯,弟妹怎麼會餓死?
槍聲響起,倒地那刻我卻聽到弟妹哭著求救的聲音:“哥,真的殺害我們的凶手是王…”
可聲音戛然而止。
再次睜開眼我發現我重生了,豐盛的飯菜滿滿一桌,滾燙的丸子湯霧氣若隱若現三個弟妹胖乎乎的小臉。
下一秒,手機響起催命般的鈴聲:“隊長,火勢複雜危險,您必須到場指揮。”
我扭頭看了一眼表,三個小時後,我的弟妹就要餓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