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歲的女兒非要跟大她十二歲的修車工結婚。
我強烈反對後,沒想到女兒竟然以死相逼。
看見她手腕上的割痕,我還是妥協了,隻提了一個要求,生下的孩子要隨女方姓。
男人大義凜然地說道:“阿姨,孩子不僅可以跟靜靜姓,並且為了證明我不圖你家大幾千萬的家產,結婚後我和靜靜生活費AA製。”
沒想到女兒卻為了他,把子宮切了。
“咱們家的家產以後就全是他兒子的,這樣浩哥就不會覺得入贅委屈了。”
看著她那副自我感動的嘴臉,我徹底死心了。
轉身,我就撥通了三甲醫院婦產科的電話。
你既然鐵了心要把家產送給外人,那我再生一個繼承人就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