隻因我說了句姐姐長胖了不少,姐姐就割腕尋死。
爸媽當晚宣布送我去“陽光行為學校”學說話。
那裏沒有教學,隻有懲罰。
不聽話會被木板抽手心,犯錯換鐵棍懲罰,想逃跑會被電擊。
兩年時間,我終於“學乖”了。
見人立馬就九十度鞠躬,犯錯就立刻跪下。
因為臉還算能看,教官經常私下帶我出去“主持活動”。
燈紅酒綠的包廂裏,男人們的手在我腰上遊走。
教官在遠處盯著我,我笑著遞酒,不敢躲。
直到畢業那天,教官特意放我回去主持社區慶典。
台下,媽媽碰了碰爸爸的胳膊。
“這主持人真有氣質,咱家小默要是這麼出息多好。”
我鞠躬下台,經過他們身邊,對著她扯出一個練習過千萬遍的完美笑容。
“媽媽,我就在這裏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