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為歌星,我意外綁定了版權係統。
未經授權翻唱我的原創歌曲,他的知名度就會轉移到我身上。
【我明天巡演,你的《明月》給我用一下。】
看著前男友發來的短信,我想都沒想開口拒絕。
【不可能,你不配。】
本以為事情會告一段落,但我低估了他不要臉的程度。
第二天,我收到了朋友發來的視頻。
前男友沒經過允許私自演唱我的歌曲,還將它改得麵目全非。
與此同時,我腦海中響起了冰冷的機械音:
【叮!檢測到目標人物魏祺構成嚴重侵權!】
【版權懲罰機製已激活!正在抽取侵權者知名度、粉絲量及氣運,全額反哺宿主!】
我立刻發公告說明,卻被前男友發短信威脅。
“我現在咖位比你高,你猜輿論會偏向誰。”
看著前男友絲毫不知悔改的嘴臉,再看看係統麵板上正在瘋狂上漲的粉絲數。
我轉頭給經紀人發去消息。
“王姐,咱們收拾收拾,準備升咖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