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節回家,我發現爸媽認了個幹女兒。
第一天,她就在飯桌上給了我一個下馬威:
“你雖然是爸媽的親女兒,但家裏的規矩還是得守。”
“我待在爸媽身邊算半個主人,可你剛剛舉杯的時候卻故意將杯口舉得比我高。”
我夾菜的動作一頓,下意識反問:
“該守規矩的不應該是你這個幹女兒嗎?”
不料旁邊的爸媽卻突然發作:
“幹女兒怎麼了?總比你這個親女兒強。”
“人家一年到頭都陪在我們身邊,你除了忙就是忙,怎麼不幹脆死外邊?”
我難以想象這是從親爸媽口中說出來的話,心中難掩酸澀。
這些年我固定每月打一萬,連現在他們住的房子,也是我全款買下來的。
到頭來,卻比不過一個隻待在他們身邊一年的幹女兒。
我低頭沉默地將碗裏的飯吃完。
在下桌後,將綁定的親屬卡停掉,房子掛在二手平台上出售。
畢竟,死人是不需要承擔贍養義務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