娘不爭不搶、淡泊名利,是個隻要真愛的至純之人。
王爺成婚前夕,要遣散府裏的通房丫頭,包括我娘,
是年僅三歲的我大鬧祠堂,又哭又喊,
才讓王爺將娘抬為姨娘,留下來成了正經主子。
可娘卻當著整個王府的麵,說我不懂規矩將我打成跛足。
後來娘生下弟弟,按習俗該養在主母名下,
是我偷了弟弟夜闖營地,跪在王爺麵前痛斥主母苛刻殘忍,
才讓王爺休妻將娘抬為正妃,掌管王府名利雙收。
誰知,她上位第一件事居然是下令杖斃我:
“本宮怎麼會有你這樣利欲熏心、不擇手段的孩兒?”
“若不處死,人人效仿,那王爺豈不後患無窮?”
我成了棍棒下的亡魂,娘卻因為大公無私、真愛至純,流芳千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