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霍承許養了三年的金絲雀,也是他白月光的廉價替代品。
為了討好霍承許。
我乖順地學著盛清玉的穿衣風格,甚至連她挑剔的飲食習慣都模仿得十成十。
牌局上,為了助興。
霍承許讓我裝扮成盛清玉的模樣,跪在地上為他點煙倒酒。
我麵不改色,溫順地垂下眼睫替他整理被弄皺的西裝。
霍承許滿意地摸著我的臉,誇我模仿到了盛清玉的形,卻沒學到她的骨。
外人更是背地裏嘲笑我是個離了男人就活不了的頂級舔狗。
我內心毫無波瀾,因為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。
白月光回國那天,全京圈都在等著看我被掃地出門。
可沒人知道,白天酒會上當眾扇了我一耳光、罵我是“贗品”的盛清玉,此刻正穿著睡衣躺在我身邊,毫無形象地跟我清算霍氏最後一筆股權的歸屬。
原來,盛清玉才是我的親老板。
早在三年前,我就被她雇傭做霍承許的專業金絲雀。
所以,當霍承許拿著求婚戒指推開門,還想享受那種兩女爭一夫的虛榮感時。
我隨手撕碎了那份替身合約,將資產切割書狠狠甩在他臉上:
“霍總,感謝你這三年的資源整合。現在,公司姓我了。”
我轉過頭,對著身邊的女人挑了挑眉:
“介紹一下,這位是我公司的頭號合夥人,盛清玉小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