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歲那年,我被送進沈家,給體弱多病的大少爺當小媳婦。
可大少爺還未成年就死了,我成了寡婦。
直到六年前,我意外懷上了二少爺沈京書的孩子,和他隱婚。
給兒子安安湊夠天價醫藥費,我做了五年人人唾棄的“背屍人”。
第一次,我從泥石流裏背出腐爛的屍體,吐得昏天暗地。
沈京書抱著我,一遍遍給我擦臉,聲音沙啞:“月初,委屈你了。”
第二次,我被屍體上的毒蟲咬得高燒不退,差點死在山上。
他卻正和富家千金宋芷意在電視上接受采訪,宣布二人即將訂婚。
我向他質問,他掐著我的脖子吼:“這是給兒子救命拉的讚助錢!”
第三次,我把湊夠的最後一筆錢交給他。
他卻和那個女人站在一起,輕飄飄遞給我一張支票,“這是你五年的勞務費。”
我們的兒子安安,躲在那個女人身後,怯生生地看我,像看一個肮臟的陌生人。
我的心,在那一刻,死了。
我轉身離開。
沈京書發來短信:【薑月初,你終於認清了自己的位置。】
我看著手機,笑了。
我不是認清了位置。
是他,我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