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流浪十幾年,突然被將軍府認回。本以為苦盡甘來,誰知爹娘嫌棄我“上不得台麵”,假千金沈鳶和我的“未婚夫”顧子衍也處處提防。他們逼我背規矩冊、誣我偷發簪、推我落水,一心想把我趕走。對簿公堂時,我扯開衣領亮明身份——我是男的,要什麼未婚夫!錄音玉簡裏,沈鳶親口承認陷害我。爹娘傻了眼,圈子裏笑掉大牙。更狗血的還在後頭:滴血認親發現,我和將軍沒有血緣,卻和夫人是母子。原來夫人出軌,我是私生子,沈鳶竟是我同父異母的妹妹!真相大白,沈鳶和夫人被掃地出門。她們轉頭來求我收留,還想威脅我。我反手投靠將軍,憑商業頭腦接手家產。最終,夫人過失殺人被判死,沈鳶下落不明。而我,成了將軍府真正的掌權人。至於那個曾經羞辱我的未婚夫?嗬,談錢可以,談感情免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