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人節,我跟溫辰嶼抱怨護膚品小樣用著麻煩。
他揉著我的頭發輕笑:
“等以後賺了錢,給你買正裝。”
我笑著應好,晚上逛小紅書看到一篇“想和前夫哥複合”的高讚貼。
熱評第一是:
“不想和前夫哥複合,但要誇誇他,每個月都給我寄海藍之謎套裝,他現女友隻能用我的小樣。”
樓裏所有人都在罵這個博主沒有邊界感。
直到博主又貼出截圖,頭像是我男友。
“當初戀愛沒給你的,即使分手,我也會給你,知道你不接受。”
“還有不用替我現女友委屈,她喜歡用小樣。”
原來男友說免費領取的小樣,是前女友剩下的。
我退出帖子,訂下了七日後出國的機票。
不屬於我的心,我就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