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李家的童養媳,全村都知道的受氣包。
1983年的冬天特別冷。
我跪在河邊洗衣服。
“招娣!你個懶貨,洗個衣服要洗到明年去啊?”
婆婆尖利的叫著,“大柱餓了,還不快滾回來做飯!”
我因為跑得急,腳下一滑,那一盆衣服連人帶盆摔在泥地裏。
一根燒火棍抽在了我背上。
“沒用的東西!洗個衣服都洗不好,李家養條狗都比你強!”
丈夫李大柱蹲在門口抽旱煙,看著我挨打,還嫌棄地皺眉:
“娘,別打手,打壞了手晚上咋伺候我洗腳。”
我縮在地上,像隻受驚的鵪鶉,連哭都不敢出聲。
這就是我的命。
五歲被賣進李家,當牛做馬十五年,沒吃過一頓飽飯,沒睡過一個囫圇覺。
我以為我會像村頭的瘋婆子一樣,被打死,或者熬死在這窮山溝裏。
直到那輛黑色的小轎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