確診腎衰竭那天,顧霆琛在病房裏握緊我的手,紅著眼眶問我怕不怕。
我說不怕,有我在,你不會有事。
我是他的妻子,從六歲就認識他,愛他就像愛自己的生命。
所以當配型成功的那一刻,我沒有猶豫,自願把一顆腎給他。
我以為這就夠了。
可我沒想到,從那天起,他開始變了。
他反複問我“你還願意嗎”,我說了三十六遍願意,他一遍都沒有信過。
他開始失眠,開始做噩夢,夢見我在手術室門口轉身跑掉。
然後,他在我的牛奶裏下了藥。
醒來時,我在郊區一棟別墅裏。
窗戶被釘死,門從外麵鎖著。
他坐在床邊,眼神裏有愧疚,但更多的是瘋狂:“念念,我隻是想確保手術能順利進行。”
我解釋,我分析,我告訴他囚禁會讓我的身體狀況變差,會影響手術。
他不聽。
我保證,我發誓,我說我本來就願意,不用關著我。
他不信。
他隻覺得我在騙他,在想方設法逃跑。
他不知道的是——那份自願捐贈同意書,我早就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