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京城有個不成文的規矩。
侯府正妻若要接納夫君帶回來的平妻,必須親手取半碗心頭血,為新婦做藥引,以此彰顯大度與臣服。
沈煜把蘇嬌嬌帶回侯府的那天,全城都在等我拔劍大鬧。
我曾跟了沈煜七年,為了救他出敵營,我擋過致命毒箭,武功盡廢,全靠每月一顆的續命丹吊著命。
所有人都篤定,我絕不可能割血讓位。
可當蘇嬌嬌靠在沈煜懷裏,嬌弱地向我遞來匕首時。
我沒有吵鬧,極其平靜地接過匕首,劃破手腕,將鮮血滴進玉碗。
沈煜端著那碗血,眼底滿是傲慢與滿意。
“薑寧,你終於學乖了,認清了自己的身份。”
我按住流血的手腕,沒有反駁。
沈煜不知道。
一個月前,我恢複了失憶前的全部記憶。
我是大夏皇朝走失七年的鎮國長公主。
三天後,大夏三十萬鐵騎,就會踏破上京城的城門,接我回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