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結婚三年的丈夫家暴進警局,我媽第25次幫我簽了諒解書。
她簽字時,我正用紗布捂住汩汩流血的額頭,麻木的向警察講述家暴的經過。
“被打怕了,我去剪了短發,他不能抓著我的頭發往牆上撞,就拿凳子來砸,一共砸了16下,6下砸在額頭,剩下10次我用胳膊擋住了。”
“原因?可能是因為今天他想喝羊肉湯,但我跑完了所有超市也沒買到,他就開始打我,從廚房到客廳,再到沙發,再到大門外,鄰居都看見了,全是我的血。”
“他還撕了我的衣服,說要大家都看我浪蕩的樣子......”
但我的話還沒說完,詢問室的門被推開,局長出現在門口。
“行了,不用記錄了,她媽已經簽完了諒解書,結案了。”
記錄的女警同情的看了我一眼,對著雙眼發直的我開口。
“先去醫院吧。”
我沒動,眼淚落了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