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裏有條河,去城裏難。
我自掏腰包,建了座石橋。
並定下規矩:
1、電動車過橋收費兩元,汽車收費五元。
2、自行車、行人免費通行。
原本一個多小時的路現在隻用十分鐘。
村民們誇我心善,逢人就說我是村裏的活菩薩。
直到張利明回村。
他是專挑民生問題的找茬博主,第一天過橋就指著收費牌喊:
“這橋你有收費許可證嗎?私設關卡收費,你這是違法斂財知道嗎?”
我解釋說收費隻是為了後續維護,錢並不是我獨占。
他推了推眼鏡:“維修?意思就是這個路並不合格。是嗎?”
一周後,三十名村民聯名路政部門舉報我,指控我私建石橋違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