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居二線後,丈夫陳昂突然打來電話,說要把我爸留下的公司賣掉。
“林悅,公司我已經談好買家了,八百萬。”
我愣了兩秒,質問他這麼大的事,為什麼不提前跟我商量。
“法人是我,這些年也是我在管,我有權決定。”
“八百萬不少了,夠你帶著女兒過好日子。”
我說那是我爸一輩子的心血,他卻理直氣壯打斷我。
“你爸當年讓我入贅,不就是希望我替他經營嗎?”
“現在有人出價,我覺得合適就賣,不行嗎?”
我強烈反對,他沉默了幾秒。
“林可也建議賣,她分析過市場,留著的確沒前途。”
林可。
他的市場總監,年輕漂亮,最近總出現在他朋友圈的合照裏。
我攥緊手機,一字一句。
“陳昂,如果你真把公司賣掉,我們就離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