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者權益日前幾天,我接到了工商局的電話。
“程小姐,有人跟我們舉報你往國內銷售假貨護膚品,贓款數目巨大已經涉嫌犯罪,如果情況屬實,將要麵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!請你立刻回國接受調查!”
我有些發懵。
因為嫌麻煩,我除了幫嫂子買東西以外,沒幫別人帶過。
她給我轉賬時,會“粗心”算錯彙率少給零頭,又或者忘了給郵費,我看在是一家人的份上沒有找她要過。
在此之前,她也沒跟我說過我寄回去的護膚品有問題。
正當我想著這些事的時候。
手機突然彈出了嫂子的消息。
【歆然,聽說你那邊最近折扣力度很大,幫我再買一套海藍之謎套裝回來唄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