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哥沈晚舟崇尚詩和遠方,直到二十八歲才肯進家族企業。
可入職後,他一不願接手家族企業,非要四十歲後再談接班。
二不願參加董事會議,整日背著登山包滿世界跑,跟驢友在雪山草地喝酒露營。
父親求他回來主持大局,他卻大放厥詞:
“急什麼,等我玩夠了,自然會回去。”
“要是咱們沈氏集團非得靠我早早上班才能存活,趁早倒閉算了。”
父親無奈,隻能召我空降集團擔任副總裁。
周年慶典當天,林晚舟拎著登山杖闖進會議室,當著所有股東的麵開口嘲諷:
“反正爸根本不會讓女的接班!你就替我打幾年臨時工吧,這公司遲早是我的!”
我笑了。
我爭的是實打實股東認可。
我要的是幾十億的商業帝國。
至於父親認不認可我,那是什麼很要緊的事情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