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港城沈氏集團的千金。
十歲那年,父親牽著我的手,收養了一個街邊遇到的乞丐當做養子。
那時,父親指著秦硯北,說他有狼一樣的眼睛,夠亮,也夠狠。
將來一定會大有作為。
朝夕相處間,我們相互暗生情愫。
十八歲那年,他跪在沈家祖宅前三天三夜,隻為求父親給他一個承諾:
“給我三年,我若能在港城立穩腳跟,求您把晚棠嫁我。”
臨走那夜,他把一塊舊懷表塞進我手裏:
“等我有了自己的上市公司,我讓全港城都看看,沈晚棠嫁的是什麼人。”
我等了三年。
等到他敲鐘上市那天,他卻帶回一個病得快死的女人跪在我麵前:
“求大小姐歸還懷表,成全我和晚晚。”
我低頭看他。
三年了。
他跪著求我,和三年前跪求我父親,一模一樣。
隻是這一次,求的不是娶我,是成全他和別的女人。
我看著那張熟悉的臉,徹底磨滅了所有愛意。
轉身接過港城最年輕的廉政公署首席遞來的婚約書:
“江先生,我同意和你結婚,我隻有一個條件,我要他掙的每一分臟錢,都變成送他進監獄的刑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