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加閨蜜新婚那天,我在喜宴上被警察帶走。
因為我資助的貧困生,告我犯了重婚罪。
警察敲了敲桌麵:「坦白從寬,抗拒從嚴,說吧。」
我指了指,坐在椅子上笑得吊兒郎當的男人,很平淡的開口:「段燁,早離了婚的前夫。」
隨後又指了指,另一邊坐的正經斯文的精英男:「這是,正準備離婚的現任。」
兩個小本本,一離一結,不存在所謂的重婚。
警察望向角落裏的黎蘇蘇,皺眉:「你這算誣告!」
兩個男人異口同聲:「小姑娘也是好心,同誌多多包容。」
我站在一旁,諷刺的勾唇。
為了這位連番綠我的慣三,這對冤家難得這麼默契。
希望我死那天,他們也能照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