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做了個小手術,我媽來陪護,在我家住了半個月。
剛送他們出院回家,妻子就掏出計算器開始算賬:
“陸執,你媽借住17天,住宿費算3400,夥食費2000。”
“我送他們去了兩次醫院,油費320。”
“幫著取了四次藥,跑腿費200。”
“還有我墊付的醫藥費2300,錢雖然還了,但利息你還沒給。”
“一共6220,轉我一下。”
我看著她,無語到了極點:
“你管我媽要借住費?”
她一臉理所當然:
“我們是AA製。”
“房子又不是你一個人的,總不能讓你媽白住吧?”
我懶得爭辯,把錢轉了過去。
三天後,她火急火燎衝進門:
“我媽腿摔斷了,得過來住幾個月!你趕緊收拾下客房!”
我沒動,掏出一張紙就開始列清單。
她湊過來一看,臉色瞬間變了:
“陸執!你什麼意思?我們可是一家人!”
我沒抬頭,筆尖不停。
“哦,不是你說的嗎?一家人也要明算賬。”
“你可別想著占我便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