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開少管所第四年,繼母林芷蓉在酒吧把我揪了出來。
她一杯紅酒潑在我臉上,神色憤怒。
“沈默言,沈家怎麼養出你這麼個下賤東西!”
我擦去酒漬,職業化地微笑。
“這位客人,弄臟工服按規矩賠三萬。您是掃碼,還是我把賬單寄到沈家?”
她氣得發抖,聲音卻軟了。
“跟我回家。隻要你肯給晨風認個錯,當年的事就算了。”
看著我滿身的痕跡,她滿眼厭惡。
“看看你這副德行,和外麵賣的有什麼兩樣?”
我呼吸一滯,禮貌微笑。
“沈夫人,您的點台時間到了。下次想敘舊,記得多加點鐘。”
“你非要這樣作踐自己......我們之間到底算什麼!”
我腳下一頓。
怎麼會忘?
當年誣陷我爬床勾引、送我進少管所的,正是我的小媽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