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歲那年,三姑衝進學校,給了我三巴掌,說我偷了他50塊錢。
我說不是我,她不聽,又給了我三巴掌。
隨即她就當著所有人的麵,翻遍了我的口袋,又檢查了我抽屜裏的每一本課本,讓我在眾目睽睽之下下遭受淩辱。
一無所獲。
當晚,三姑的兒子孫曉坦白,是他偷錢去買了零食。
麵對爸媽的質問,三姑隻是淡淡說了一句:
“錢沒丟就好,證明你女兒不是小偷就行了。”
“又不是什麼大事。”
可我的名聲毀了。
爸媽去學校幫我澄清。
沒用。
老師幫我解釋。
依然沒用。
課間,有同學對我指指點點。
回家的路上,有人在我背後高喊“無恥小賊”。
甚至我的朋友,也因為受不了別人異樣的眼光,漸漸疏遠我。
無奈之下,爸媽給我轉學,帶我背井離鄉,去新的城市重新開始。
也是從那時開始,我成了一名檢察官,勵誌掃清一切冤情,不讓別人受辱。
二十年後,三姑的兒子孫曉考上了公務員,正在公示。
我回家祭祖,在路上被一輛汽車撞碎了車燈。
司機酒都沒醒,下車求我網開一麵,不要影響自己兒子考公。
我看著那張過去二十年依舊記憶清晰的臉,笑了笑。
掏出手機,一邊撥打報警電話,一邊緩緩搖下車窗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