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總說我是個賠錢貨,幹啥啥不行,吃啥啥沒夠。
哪怕我考上一本,他也隻會翻白眼:
“讀那麼多書有什麼用,將來還不是要嫁人還債?”
大一開學那天,他輸光了我的學費,從床底拖出一個鐵盒。
“反正你是賠錢貨,這些早年放貸的死賬爛賬就交給你了。”
“這一盒子裏全是別人欠老子的錢,你有本事去討,討到就作為你的學費!”
說完,他直接把我連人帶行李轟出了家門,甚至換了門鎖。
我身無分文,流落街頭,隻能硬著頭皮去討債。
被人放狗咬,被保安推搡,幾天下來不僅一分錢沒討到,還弄得一身傷。
我住在立交橋下,靠著每天撿人家吃剩的飯盒活命。
最後我不得不放棄讀大學,進了電子廠做流水線女工,
離工廠發工資還有一周,我餓得瘦脫了相。
直到我看到那張麵額最小的欠條時,我笑了。
爸爸說得對,我確實適合討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