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歲那年,爸媽車禍去世,留下才半歲且患有心臟病的妹妹。七年時間,讀書、還貸,養活妹妹、給她治病。別人的青春充滿朝氣,我才二十五歲就已經熬幹了骨血。每年清明,我都帶妹妹回老家的墳頭掃墓。燃燒的紙錢帶走的說不清是怨恨還是思念。可今年再去,墳頭沒了,上麵蓋起了小樓。我又驚又怒,抓著施工負責人的袖子不放。“我爸媽的墳怎麼沒了?”“什麼墳不墳的?這地是老陳家的宅基地,已經轉讓給我了。”隨後他拿出一張協議往我麵前一拍。簽字的是“陳春鳳”,正是我媽媽,日期是兩個月前。我正要拿出手機報警,就收到了社區打來的電話。“李小凡嗎?上周你遞交的特困家庭醫療補貼審核沒過,你父母的死亡證明是假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