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點天燈從地下黑拳場買下了拳王顧妄。
他都沒有正眼看我一眼,便冷笑著提出條件:住市中心的大平層、每個月一千萬零花錢、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絕不能幹涉他的交友。
所有人都覺得我瘋了,花錢買個大爺回來供著。
我卻毫不在意,隻按著他的左胸口說:“保持規律作息,別讓你的心臟出問題。”
為了他,我甚至得罪了京圈的太子爺。
直到顧妄在酒吧因為爭風吃醋被人捅了。
我趕到包廂時,卻看到他摟著陪酒女大笑:“她弟弟就是老子找人撞的,死了最好!”
“這樣以後她名下的財產還不都是老子的?”
“一條隻配給我砸錢的母狗罷了,還真把自己當回事了。”
在一片死寂中,我抓起一個酒瓶砸向他,把他的頭按在染血的玻璃渣上。
轉而我撥通了醫院的電話:
“心臟非常健康,配型完美,今晚就可以把我弟弟推入手術室,準備器官移植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