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前妻離婚後,我跟十年前的白月光領證了。
房子和兒子歸我,她淨身出戶。
在清理前妻的東西時,我無意中翻出了她的日記本。
上麵密密麻麻寫滿了她的委屈和心酸:
【今天發燒到40度,打電話給老公,他說秦悅腳崴了,讓我別在他麵前裝慘。】
【出車禍了,想叫老公送我去醫院,果然他又不信,為了參加秦悅的生日,他咒我去死。】
【爸爸病重去世了,打電話給老公又沒接,原來是陪秦悅去參加麵試了。】
【好累,我快堅持不下去了......】
越看下去我越覺得煩躁,雖然這兩年是有點忽略了她。
但男人不都這樣嗎,何必這麼記仇呢?
可當翻到日記的最後一頁時,我卻忍不住瘋狂懺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