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夜飯時,媽媽拿出花鼓提出分家產。
“咱家三個孩子,這種方式最公平公正,免得說我偏心。”
結果,第一鼓,哥哥拿到了房子的繼承權。
第二鼓,弟弟拿到了媽媽200萬現金的繼承權。
第三鼓,我拿到了給媽媽的養老權,除此之外,一無所有。
媽媽笑嗬嗬地:
“這麼多親戚見證了,可不是我偏心啊,我的後事就得交給李薇薇了!”
我點點頭,沒多說什麼。
隨後將給媽媽準備的500萬養老基金撤回。
給哥哥準備的海邊別墅一套收回。
給弟弟準備的保時捷911退款。
最後拿出一份斷親協議:
“媽,這是你之前逼我簽的,你不會忘了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