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年前,我與88名學生達成培訓續費,老板為我舉辦慶功宴。
吃飯時,老板突然變臉。
第二天,我就被開除了。
hr指著我鼻子破口大罵:
“方寧語!老板這麼器重你,特地為你舉辦慶功宴,你居然做出這種事,開除你都是輕的!”
我有些懵,因為一頓飯就把你們的財神爺給開了?
我沒糾結,選擇回家過年。
可年夜飯桌上,我給親戚祝禱時,他們都臉色大變。
第二天,親戚們都要跟我家斷親。
我也成了他們口中的歹毒之人。
我媽連忙讓我相親遠嫁。
吃飯時,原本跟相親對象相談甚歡,轉眼他就對我破口大罵。
我從他眼中的“女神”變成了撈女。
工作丟了,親戚反目,還被網暴!
我犯天條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