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人節前夕,我一心想為平淡的婚姻添些情趣,便拉著丈夫去逛內衣店。
我去趟洗手間的功夫,回來卻發現老公手裏多了個精致的黑袋子。
一翻小票,1789元。
可袋子裏的東西,摸著卻是三件地攤上十塊錢都不如的聚酯纖維!
我氣不打一處來,當場要求退貨。
“離櫃概不退換,大姐,這可是貼身衣物,誰知道你剛才有沒有偷偷試過?”
導購翻了個白眼,語氣陰陽怪氣。
我看向老公,指望他能說句公道話。
誰知他一把拽住我,滿臉不耐煩:
“哎呀老婆,買都買了,人家小姑娘也不容易,別丟人了行不行?”
看著手裏這堆廉價的破爛,
原來七年的婚姻,比這幾件衣物還要不堪。
我反手就把情趣內衣摔在收銀台上。
“不退?行,那咱們就叫警察來評評理,看看這屬於詐騙還是強買強賣!”
......